债权转让,又称作“债权让与”,是指债权人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则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债权人,原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债权部分让与第三人,则第三人加入原合同关系,与原债权人共享债权。有效的债权转让须满足以下条件:1、 须存在有效债权。原合同存在有效债权是债权转让有效的基础。原债权无效或消灭,则转让标的不能,更无有效的债权转让可论。2、 债权具
在现实生活中,公众一般比较了解劳动关系,但是对雇佣关系却知之甚少,甚至和劳动关系混为一谈,那么何为雇佣关系?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向雇佣人提供劳务,雇用人支付相应报酬形成权利义务关系。在雇佣法律关系中,雇员的主要权利为报酬请求权,主要义务为提供劳务,雇主的主要权利为劳务供给请求权,主要义务为报酬支付义务和保护义务。那么,如果雇佣人员在工作中失踪,雇主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案例详情:张某为受雇司机,聂某为
在公司股份转让过程中,经常存在着一股二卖的情形,严重损害了相关受让人的权利。一股二卖是指股权转让后尚未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原股东将仍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的行为。那么,一股二卖的法律后果如何呢?对两次股份转让的受让人的权益又是如何保护的呢?就第一次股份转让行为而言,因为《公司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
近几天网络热搜有一条是某网红主播被男友家暴,另外还有一个男明星再次被女友爆料遭其家暴,笔者的印象中是父母那个年代的家暴问题很多,而现在21世纪人们文化程度普遍提高,物质生活丰富,也还是有一些妇女甚至男性在遭遇家庭暴力,并且受害者不在少数。2019年11月25日,某知名网红主播通过微博上传被家暴视频的日子刚好是消除对妇女的暴力行为国际日。笔者从法律的角度谈谈法律遭受到家暴时有何法律来保护自己。根据受家暴的程度
在实际公司运营中,存在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签订协议,约定以他人(即名义股东)的名义作为公司股东,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这种协议就叫做代持股协议,协议的双方当事人是实际出资人(也叫实际股东)和名义股东。代持股协议生效后,公司办理相关登记后,名义股东实际登记于公司股东名册和公司工商登记等的登记文件中,并且在形式上,名义股东就是公司的合法股东,享有公司股东权利并要承担股东义务。而公司股份的实际投资人
网购已经成为十分普遍的交易方式,在享受网购给我们的带来的快速和便捷的同时,也会有各式各样的问题困扰着我们,比如说如果消费者和卖家发生纠纷,难以协商,想要采取诉讼手段解决,是否能向收货地的法院起诉呢?案情简介:2019年2月份,住在福州的林女士在淘宝购物平台上的一家位于杭州的店铺购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然后发现质量问题,决定退货处理,但是该店铺声称自己的电脑质量绝无问题,拒绝林女士的退货请求,且拒绝收货,
债务人死亡,债权人的权利该如何实现?债务并不因债务人的死亡而消失。债务人死亡后,在满足一定的情形下,债务应由其配偶或继承人承担。债务是否由债务人的配偶承担应当根据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来确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可知,“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
典型案例:年近八旬的王某英将继子姚甲告上了法庭,请求姚甲对其承担赡养责任,每月支付生活费、医药费等。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赡养纠纷案作出维持一审的终审判决,二者未共同生活,未能建立真正意义上的抚养教育关系,故被告姚甲不具有赡养义务,驳回原告王某英的诉讼请求。法律分析:本案法院并未支持王某英的诉讼请求,判决姚甲不具有赡养义务,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工伤是指劳动者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当交通事故和工伤发生竞合时,当事人可以如何主张赔偿呢?案情简介:2018年2月,林某在外出办公的路上,不幸遭遇了车祸,事故认定为对方全责,林某经鉴定为9级伤残,林某获得交通赔偿后,公司以不得获得双倍赔偿为由,拒绝协助林某办理工伤保险赔偿手续。林某在获得交通赔偿后,可否再主张工伤赔偿?法律分析:根据
案例展示:林女士婚前有一处房产,婚后拆迁,得到一笔拆迁补偿款。此后,林女士因与丈夫陈先生感情破裂,双方在协商和平离婚的过程中,对这笔拆迁补偿款产生争议。陈先生认为,该房在婚后所拆,拆迁补偿款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林女士认为,该房属于其个人财产,相应的拆迁补偿款也应属于她个人。究竟拆迁补偿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律师分析:关于该拆迁补偿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根据补偿款的性质来分析。根据《国
案例展示:近日接到诸多有关债权债务问题的咨询。王某是一位饲料厂老板,手上有多张客户留下的欠条,因这些顾客多是亲朋好友,王某在与其交易时,也多加照顾。碰到顾客未携带足额现金的情况,通常留下欠条,王某便同意其将饲料搬走。当时王某因资金充足,也未及时追讨,如今四五年时间过去了,王某碰到了资金周转困难,想追讨欠款。律师分析:现实生活中,常有人将借条与欠条混淆,殊不知,借条与欠条的性质与诉讼时效并不相同。借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作出调整岗位、调整薪资的情形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少见。如果是劳动者对此决定做出同意的意思表示,那么就没有太大问题,对原来的劳动合同进行补充或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即可。但是若劳动者未能就此决定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那劳动者是不是只能无奈接受、束手无策呢?在用人单位单方面作出调岗调薪的决定时,劳动者能怎样保护自己的利益呢?(1) 劳动者能否主张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
案例简介:2020年5月7日新闻头条报道一则新闻,一个儿子将自己79岁瘫痪母亲活埋,幸运的是老人在2天后被救出,无性命危险。法律分析:在刑事法律层面儿子本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却作出故意伤害老人的行为,自然负故意杀害他人的刑事责任不必多说。在民事法律层面,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七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
在各类型案件,尤其是民间借贷案件中,常见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法院采取查封、冻结、拍卖或其他相应的强制措施。但若该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属于配偶的那部分份额会受到损害吗?配偶应当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1) 如何认定夫妻双方对该共同财产的份额?法院会如何采取强制措施?《物权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
离婚时人工授精子女抚养法律分析案情简介:某男某女系夫妻,双方婚后感情不合,经常争吵。现双方准备离婚,男方认为孩子是女方人工受精所生,与男方没有血缘关系如果孩子归女方抚养,则自己不负担抚养费用。律师分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一子,是夫妻双方在未办理书面同意手续的情况下,采用人工授精方法所生。实施人工授精时,某男均在现场,并未提出反对或者不同的意见;孩子出生后的10年中,某男一直视同亲生子女养育,即使
案例林某为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电工兼机修工,2018年办理入职。2020年5月林某未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领取工资后擅自离职,造成公司暂时无法生产,给公司造成了严重损失。面对员工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公司应当如何救济。律师解析1、公司可以主张林某赔偿合理损失。林某作为公司的技术工人,已经在公司任职两年,与公司之间为合法的劳动关系,享受公司为其提供的劳动报酬和保险等劳动权利。并且公司没有《劳动合同法》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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